前言:近几年来,在南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旅游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励精图治、创新发展,在推进旅游产业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涌现出许多普普通通、可亲可爱、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谱写出一篇篇壮丽辉煌的历史篇章。
    为了隆重纪念首个“中国旅游日”,南昌市旅游局、南昌市旅游协会联合开展了“2011南昌地区‘感动旅游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并产生了一批可歌可泣的旅游人物!他们虽然背景不同、经历不同、年龄不同,但却有着共同的信念: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执著追求、坚韧不拔、无私奉献。在推进南昌旅游发展的道路上,他们以奋进的力量,诠释着对旅游、对社会的责任;他们用自己的经历,解读着与南昌旅游的特殊情感,带给人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
  主办单位:
    南昌市旅游局
    南昌市旅游协会
  媒体支持:
    中国旅游网络媒体联盟
    中国江西新闻网
    建设南昌旅游大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提升旅游品牌形象,提炼发掘旅游产业建设中令人感动的闪光人物,激励更多的人关心、支持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做优,达到宣传旅游新风尚, 树立学习新榜样,营造进取新境界,诠释奉献新风尚!
    参选对象身份各异,有不同的背景,不同的经历,有的可能曾经见诸媒体,有的也许还不为人知,但在过去的一年里,他们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公众,感动了旅游;他们或者用自己的力量,推动南昌旅游的进步和发展,诠释着一个人对旅游担当起的责任;他们或者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该有着怎样的情感,带给人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让大家真切的体验一种心灵深处的情感——“感动旅游”!
  1、有名气。对国家、社会、旅游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为旅游业赢得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有追求。在规划、挖掘、开发旅游资源等方面具有重大表现,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3、有热情。热爱旅游事业,在旅游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有特色。创新旅游营销手段,创意旅游活动品牌,在传播、推广旅游宣传方面取得重大成绩; 5、有代表性。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旅游服务中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6、有成效。推动当地旅游产业超速发展,旅游业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7、有前景。以个人的力量,为旅游发展、人类生存环境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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