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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分十大类别共85人,其中,民间文学4人,传统音乐4人,传统舞蹈9人,传统戏剧7人,曲艺3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人,传统美术7人,传统技艺35人,传统医药2人,民俗13人。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的要求,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区)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具有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截至目前,赣州市已组织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市政府分别于2010年、2013年、2016年、2017年公布了四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全市目前共有8人获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省级75人,市级309人。传承人队伍的壮大与不断完善,对赣州市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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